4月2日晚间消息,ofo运营主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近日现身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ofo方面回应称,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
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可以看到,3月25日,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出现,申请人为聂艳,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案件类型为破产审查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
(2)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3)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对于破产传闻,ofo方面回应称,破产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不实新闻严重危害ofo经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以下为ofo回应全文:
今日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不实新闻严重危害ofo经营,ofo已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据,并将保留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