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间消息,媒体人罗昌平今日在微博发文称起诉百度网络侵权案获胜。“首宗案件经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百度向罗昌平赔偿10万元,并公开道歉。”据其微博所言,这只是罗昌平起诉百度十宗诉讼中的一起:“这才刚刚开始,我会对百度发起数十宗诉讼,慢慢盘! ”
根据罗昌平微博晒出判决书:百度需要立即删除《“打头办”了解一下?》一文及《让人哭笑不得的这届同行》一文,并连续十日在“这届百度公关”中显著位置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罗昌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同时,百度需要向原告罗昌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并赔偿合理支出20000元,以上两项合计100000元。
判决书同时提到,驳回原告罗昌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罗昌平与百度互诉事件起源是:2018年1月23日,罗昌平在个人微博发布信息,称“百度有一个‘打头办’,因为表现好,年终奖五个月奖金。”
2018年2月5日,百度否认此事,并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罗昌平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删除相关侵权信息,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共计500万元。
5月下旬,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罗昌平赔偿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合理维权支出损失、经济损失合计约18万元人民币,并在其微博账户中显著位置中持续十日登载致歉信息。
然而百度与罗昌平的“恩怨”并未就此结束。早在2018年1月25日,罗昌平发布“打头办”微博没几天,百度官方公众号“这届百度公关”发文《“打头办”了解一下? | 这届百度公关》,指出罗昌平与头条有“py交易”。
罗昌平随即以网络侵权起诉百度。此次罗昌平胜诉正是因为《“打头办”了解一下? | 这届百度公关》一文涉及名誉权。(雪梅)
以下为罗昌平所晒判决书原文部分:
一、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删除其微信账户“这届百度公关”中发表的《“打头办”了解一下?》一文及《让人哭笑不得的这届同行》一文;
二、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其微信账户“这届百度公关”中显著位置持续十日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罗昌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致款内容须经本院审核,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逾期不履行,将依法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本院还将依原告罗昌平的申请,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罗昌平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 元并赔偿合理支出20000 元,以上两项合计100000 元;
四、驳回原告罗昌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決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